绵阳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专门工作机构,其主要职责有:
一、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纪委有关决议、决定和工作部署。
二、深入调查研究,了解和掌握全校党风廉政状况,定期和不定期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汇报,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起草、审核、印发、报送纪检有关文件、计划、总结、决定、决议、工作报告、规章制度、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;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、上报。
四、协助学校党委、纪委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党纪教育、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。
五、负责学校纪委决议、决定在全校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,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活动。
六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受理检举、控告和申诉。
七、承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。
八、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自身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,做好对学校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。
九、督促校内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和校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对不作为慢作为、不敢担当、履职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。
十、负责纪委文件的收发运转、文书档案的管理及印章、办公设备、办公经费等的使用管理。
十一、承办学校纪委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。
十二、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。
十三、办理纪检工作的日常事务,完成上级纪检机关、有关领导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